如此“助人為樂”要不得
——一女子幫她人造假文憑構成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
文化中國網訊“如果時光倒流,這個忙我一定不會幫,都是不懂法惹的禍。”這句話被石玉熙反復念叨了很多遍,但是這世上沒有后悔藥,觸犯了法律就必須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事情還得從兩年前說起,當時的石玉熙在一家保險公司供職,2018年7月,石玉熙的弟弟新結交了一個漂亮的女朋友李文倩,可她一直沒有找到合適的工作,石玉熙熱心的介紹李文倩到自己所在的保險公司工作,但是公司門檻較高,要求新入職人員必須是高中或者中專以上學歷,只有初中學歷的李文倩不符合公司錄用要求。
熱心的石玉熙冥思苦想,終于琢磨出一個“好主意”,她讓李文倩微信發給自己一張電子版的個人大頭照片和身份證照片,告訴她其他的事兒就都不用她管了,由自己全權幫她來辦理入職相關事宜。
石玉熙從網上找到一個叫“老閆”的辦假證的人,說了需要辦理一個高中或者中專畢業證,然后把李文倩的照片和身份證信息發給了老閆并支付了32元相關費用。老閆很快用電腦制作了一張姓名為李文倩的虛假的日照某高中畢業證書電子版并發給了石玉熙,石玉熙將電子版用打印機打印出來后放在了李文倩的入職履歷材料中。通過石玉熙“幫忙”準備齊全了各種入職材料,李文倩順利的通過了審核并進入了這家保險公司上班,李文倩對男朋友的這個熱心的姐姐很是感激不盡。
時光飛逝,轉眼就過去了一年多,石玉熙因為懷孕便辭職了,李文倩也跟男朋友分手了,并換了其他的工作,大家彼此的人生軌跡似乎都不再有交集。
但是,2019年12月31日,當年辦假證的老閆落網了并因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被判了刑,辦案人員順藤摸瓜,石玉熙幫助李文倩造假學歷的事兒也被發現了,石玉熙也涉嫌構成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被公安機關傳喚到案,她對自己的犯罪事實供認不諱,但無論再怎樣追悔莫及,法律終究是神圣不可侵犯的。
日照開發區檢察院對該案依法提起公訴,日照開發區法院認為,被告人石玉熙明知“老閆”無權制作事業單位印章,仍找他非法制作虛假的學歷證書,其行為已構成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應追究刑事責任。
最終,石玉熙因犯偽造事業單位印章罪,被法院判處有期徒刑六個月,緩刑一年,并處罰金人民幣五千元。
檢察官說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八十條第二款的規定:“偽造公司、企業、事業單位、人民團體的印章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并處罰金。”
學歷證明是求職者參與就業的重要依據,是很多單位招聘的準入門檻,不能讓“造假學歷”蛻變成為一種賺錢的“生意”,因為偽造事業單位印章不僅是對事業單位信譽和社會秩序的挑釁,也是對其他就業者的不公平競爭,我們倡導形成誠實守信的良好社會風貌,堅決抵制弄虛作假。(本文根據真實案例改編,文中人物均為化名)
作者:單強 郭芝 副主編劉合漢